苏州大学召开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专题工作部署会议
时间: 2021-06-17  作者:   浏览次数: 2031

       616日上午,我校激光楼116会议厅召开了2021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第三次全体(扩大)会议。校实验室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学院(部)实验室安全分委员会分管负责人、各学院(部)实验室主任和专职安全员、直属单位和校级科研机构安全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魏永前主持。

       魏永前处长传达了613日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市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614日苏州市政府关于落实总书记指示的工作部署。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陈美针对《苏州大学深化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内容、推进步骤和工作要求五个方面对方案进行了解读。围绕如何加强宣传教育,筑牢师生思想意识安全防线;加强摸底调查,规范危险源(点)安全风险分布档案;全方位隐患排查,提升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能力;统筹布局,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重点领域(危化品、生物、危险性设备、核与辐射、电气)的安全专项治理等四个方面,对接下来近一个月的实验室安全综合治理具体工作和推进步骤进行了重点部署。

       魏永前处长针对近期实验室安全防护强调了12个要求:实验室每日三查;二级单位每周“全覆盖”巡查;过夜实验一律暂停;隐患“网格化”;重大隐患暂停使用;危险实验教师陪同;坚决杜绝无人值守;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应急物资充足有效;应急须知“全覆盖”;值班值守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四不一畅通”。

       保卫部(处)黄水林部(处)长作现场发言。他强调了实验室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二级单位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他指出,安全工作不能掉以轻心,值此关键时间节点,更要增强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视,加大对管制类实验材料的管控,要在安定平和的氛围中迎接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