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
时间: 2019-04-24  作者:   浏览次数: 2094

为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多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和高校实验室发生的安全事件事故教训,防控实验室重大风险,325日,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工作部署,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实验室安全的紧急通知》(苏大实验〔2019〕第3号),并开展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存在大剂量使用危险化学品、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过量储存危险废液等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隐患易发、多发的实验室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326日上午,实验材料与设备管理中心魏永前主任主持召开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启动会,他首先分析了目前实验室安全管理所面临的严峻形势,并阐明了此次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会议讨论了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了检查时间、线路、分组、红黄牌实验室的划定标准以及如何验收和销号等具体工作。

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作小组经过第一轮“全覆盖”的安全隐患排查,共发现隐患131条,并根据《通知》中列明的红牌实验室划定暂行标准,集体讨论确定红牌黄牌实验室。划定了红牌实验室45间,黄牌实验室86间,对监督检查出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红牌”实验室)的二级单位发送书面《整改通知书》12份(按单位发送)。

按照《通知》规定,为避免安全检查过程走过场,装样子,切实杜绝安全检查中存在形式主义等不良行为,本着标本兼治、以本为纲的原则,做到查一片、改一片,一般隐患立知立改,重大隐患坚决关停整治。凡涉及到“红牌”实验室的二级单位需制定科学防控措施,实行值班制度和每日汇报制度,直至“红”转“黄”。实验室安全隐患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将择时开展红牌实验室销号后回头看活动,坚决杜绝绿转黄、黄转红

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队伍技术能力,44日中心会同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邀请工业园区和EHS协会安全专员,对我校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室开展历时两个月的全方位诊断式提升检查。为构建我校实验室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中心拟定了《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条例》、《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与考核管理办法》、《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管理办法》和《苏州大学实验室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等文件(已由2019年第十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时着手草拟《苏州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等六个技术安全文件,将择时提交学校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