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直属单位、科研机构:
为提高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精准化水平,增强风险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现对2026年上半年实验室基础信息核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一、实验室基础信息核对认定结果
本次共核对实验室2382间,其中Ⅰ级风险实验室158间,Ⅱ级风险实验室343间,Ⅲ级风险实验室832间,Ⅳ级风险实验室1049间;化学类实验室780间,生物类实验室529间,辐射类实验室58间,机电类实验室469间,其他类546间。具体信息见《2026年上半年实验室基础信息表》(附件)。
二、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凡拟开展实验室新建、改建(含维修、技术改造、功能改变等)、扩建工作的,须由使用单位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提交书面申请,经相关流程审核后,方可启动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须暂停该实验室或其相关功能的使用,确保施工安全与实验环境规范。建设项目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在实验室或其暂停使用的相关功能重新启用前,使用单位必须对该实验室重新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完成后,经所在单位重新认定,同时将认定结果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备案完成后方可正式启用。
(二)对未经学校认定、挂牌登记备案的实验场所,如私自开展教学科研活动,将依规追究责任。
(三)挂牌后的实验室,必须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和落实实验室值班值守、每日三查、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实验室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辨识与控制,加强对本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人员准入制度。未开展风险辨识并建立控制措施的实验室一律不得开放实验,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允许进入实验室开展工作。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联系。联系人:王慧,0512-65208871,wanghui122099@suda.edu.cn。
特此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3月26日